在当前社会环境下,关于婚后因拆迁分配所得房产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主要存在如下四种情形:首先,若是被拆迁之房屋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而安置房是按照居住人口数量标准分配而来的,那么可以认定为夫妻另一方在此拥有一定比例的产权;其次,若被拆迁房屋乃是夫妻任何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在双方结婚之后,对于该房屋进行了扩大修建或增添附属设施等改造工作,亦可认为夫妻另一方在此享有一定比例的产权权益;第三种情况则是指被拆迁房屋属于夫妻任何一方父母的私人财产,同样地,安置房也是按照居住人口数量标准分配而来,在此情境下,夫妻双方皆将获得一定比例的产权份额;最后一种,同样是针对被拆迁房屋为夫妻任意一方父母私人所有的那部分情况,但需注意此处强调的是,在双方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于该房屋进行过扩展修建或附属设备添加等方式的改造时,夫妻二人均将获得相应比例的产权份额。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
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的情况而定。
如果是婚前以个人名义注册的独资企业,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注册的独资企业,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下列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婚前的公司财产属于夫妻共有的吗
婚前的公司财产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一般不包括婚前财产,但当事人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则可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
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婚后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侦探为您解答问题。